公元前一千年左右,欧洲仍处于蒙昧时期,华夏大地当时就出现了一支类似现 代法医专业的吏役,他们活跃在各地衙门里从事着司法检验工作。他们可以在高度 腐败的尸体上凭借尚存的骨骼和毛发,推断出死者的性别、年龄、职业等御赐小仵作演员表;他们可 以判断死者生前是否属于某类毒物中毒而死;他们能凭尸体所呈现的各种现象,判 断死者是‘真死’还是‘假死’;他们凭树枝上不起眼的小小一滴血,便推断出死 者不是自杀,而是被人谋杀后,蓄意制造的假象。
   在宋代官府衙门里,仵作已参与具体办案,并有了明确的分工,仵作就是负责 处理尸体,并在检验官指挥下大声喝报伤痕的。从五代时期,仵作营滨检丧葬行当, 到宋代充当衙门检验官员助手,到元明时代成为正式检验鉴定吏役,及至清代出现 专门针对仵作们的培养与奖励制度。
  成为法定检验吏的仵作们,在官署内的地位始 终没有提高,他们的官方身份甚至被讥为“贱役”,成为不少人奚落和嘲讽的对象, 仵作行人还被人简称为“屠行”。然而,正是这些“屠行”里“贱役”的职业司法化, 以及“贱役”们从事检验死伤技术的专门化,使仵作的作用在刑事诉讼中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