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女方和检方都没有说“女方自愿”刘强东身价!检方不予起诉的原因是“证据不足”。
按照美国法律,所谓“无罪”,是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对证据不足的案件,按照“无罪”处理刘强东身价。但是事实是否“无罪”?不一定。这个处理结果可能是律师团运作的结果,也有可能是受害人恐慌之下处置失当,或者犯罪嫌疑人就是一个老手……
另外刘强东身价,刘强东方单方面以检方不予起诉推定“女方自愿”,并在媒体公布,混淆视听的一面之词确实太无耻了,急于洗白自己,也不用这么猴急嘛!
当大家都是傻子吗?
人的道德水平和所取得的成就真的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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