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乡镇民政办主任供养,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回答这个问题以前供养,提醒一下题主的用词。分散供养虽然可以简称散养,但这个“散养”用的让人很有点不舒适。
农村五保户有两种供养方式供养,一种是集中供养,一种是分散供养,两种方式都采取五保户个人自愿,这个自愿也包括五保户可以随时改变。
这个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也就是说原来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如果不愿意住敬老院了供养,可以申请分散供养回家自己生活,反过来也一样,原来自己在家分散供养的也可以随时申请去敬老院集中供养。
现实情况就是,当农村五保户能自理的时候,一般都选择居家分散供养,当慢慢失去自理能力的时候,才选择去敬老院集中供养供养。原因很简单,分散供养虽然要自己洗衣服做法,但每月的五保金自己却可以自由支配,敬老院虽然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但是每月只要几十元的零花钱。
总体来看,农村五保户愿意集中供养住敬老院的不多。以我们县为例,总共322名五保户,集中供养的只有34个。
更现实的是,农村五保户虽然无儿无女,但在传统意义上并非孤家寡人一个,他还有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等。大部分农村五保户多多少少都有点精神智力方面的缺陷,要不就是在思维习惯上太极端,否则也不可能一辈子不结婚无子女。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劳动能力,赚钱可能不行,但种地下苦力没太大问题。
正是这种原因,农村大部分五保户都是跟随哥哥弟弟生活,或者准确的说应该是不一定在一起生活,但基本都是哥哥弟弟家免费的劳动力。
大家都清楚农村的人情世故和伦理道德,五保户给哥哥弟弟干了一辈子,老了生活不能自理了哥哥弟弟怎么也磨不开脸让去敬老院。再说了,看病什么的国家全包了,最多也就一碗饭的事情。
这里还有一个原因,农村五保户虽然可以是哥哥弟弟的免费劳动力,但绝大部分五保户对自己的财产却看的严严实实。尤其是五保金别人不能花自己也舍不得花,一块一块在哪儿攒着。
总之,因为各种的原因,农村五保户选择集中供养住敬老院的很少,但不管是集中还是分散,五保户可以随时选择。
最后还是那句话,我是一直专注三农,服务农村农民的基层微课堂,欢迎评论区交流探讨,也可以私信,我会认真一一回复。
看到这个问题,我还真是醉了。特困供养就是特困供养,再加个“散养”,另一个该怎么措词呢?因本人在民政部门工作,题主的问题是工作范围内的事,由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特困人员供养的范围和具体内容所谓的特困人员,其实就是我们原来耳熟能详的五保户,现在使用这个专有名词,显得更文明、更规范、更尊重人格而已。
特困人员有三个特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或者其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概括一下,简称“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人管护。符合这三条件的特定群体也包括三类人,分别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极少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很明显,他们是整个社会中情况最特殊、也最困难的人,理应得到社会最大程度的照顾和帮助。照顾好他们的生活,既是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也是社会走向文明进步的标志。
按政策规定,国家给予特困人员的保障待遇叫特困人员供养。其具体内容包括:提供基本生活,保证吃饭、穿衣;疾病治疗,保证有病能治;住房救助,保证有基本居住条件;教育救助(针对未成年人);照料服务;殡葬服务(即去世安葬)共六大项。目前执行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中,给予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是最高的,比一类低保户要高出大概30%左右。
二、特困人员供养方式又是怎么划分的呢?听起来似乎高大上,说白了就很简单。供养方式有两种:一种叫做集中保养,即把特困人员集中到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这类机构中,统一照看生活的供养方式。另一种叫分散供养,即特困人员在自己家中生活,但提供供养金等条件的供养方式。唯一的区别就是去不去养老机构而已。目前,特困人员供养方式以分散供养为主,集中供养方式为辅。
应该指出的是:特困人员供养在政策上要求实现城市、农村统一标准,但好多地方因各种原因尚未完成。
最后,重申两句话:把特困人员供养简称特困供养是可以的;但千万别用“特困散养”这个说法,没有这一说法,对人用“散养”这个词,太不尊重人了,叫人听了心里感觉怪怪的。
明朝末年的藩王数量十分巨大,而且占有全国多数的土地,一些藩王,比如福王,甚至还享有一定区域的盐铁专卖权,可以说富得流油。
当年朱元璋实行这个制度,本意是让自己的子孙不要像自己一样过苦日子。虽然朱元璋对于臣子极尽刻薄,但是对于自己的孩子,可谓是溺爱至极。
朱元璋规定,凡是朱氏宗亲,都能获得朝廷优厚的俸禄,俸禄包括银子和田地,亲王每年的禄米,每年可达1万石,除此之外还会赐予一百顷以上的田地。
朱元璋实行这一政策的本意在于赡养子孙,但他所没有料到的是,到了明朝末年,他的子孙已经多达数百万,以至于成了朝廷巨大的经济负担,这些亲王没有政治权力,不需要工作,但却拥有极高的经济特权,这使得他们成了朝廷身上的蛀虫,是大明王朝最大的痼疾。
这些亲王的财产有多少?根据《明实录》的记载,河南地区在万历六年时,以福王为首的九位宗室藩王大概占有河南田地的十分之一,其中福王由于颇受万历宠爱,竟然拥有田地3万顷,还获得了河南部分地区的盐铁专卖权,可以说是富可敌国。
仅仅这九位王爷就占了河南十分之一的土地,这还不算其他聚居在此地的其他较小的亲王,保守估计,朱氏宗亲占有的土地至少占据当地的三分之一。
明朝末年,由于小冰河期到来,农业生产受到极大打击,贫富差距在此刻顿时暴露无遗。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成了这个时代最大的缩影。
其中受灾最严重的陕北,已经到了人吃人的地步。
面对如此大的饥荒,明朝政府却内忧外患,财政紧张,除了满清入侵消磨了军费,赡养朱氏宗亲也成了财政的巨大负担。
根据记载,万历三十三年,全国的宗室人口已经多达15万7000人,按照朱元璋规定的待遇,每年需要供给他们的钱粮已经超过了全国田赋收入的总和,这意味着明朝政府的财政即使赡养宗亲就已经极为勉强,更遑论救济灾民或充当军费。
万历初年全国财政支出1854万两白银,光在宗室上就花了552万两,近乎三分之一。而同时万历三大征耗去的白银总数不过才1280万两白银,仅相当于两年多赡养宗室的数目,可见宗室花费之大。
万历年间就如此严重,更遑论崇祯年间,这些明朝体制下最大的受益者,却在朝廷危难之际选择袖手旁观、醉生梦死,继续花天酒地,他们的奢靡可以说加快了明朝的灭亡。
在农民军到达河南时,福王依然不肯捐出一分钱给朝廷筹备军费,其依然醉生梦死,当李自成攻陷洛阳时,看到福王白白胖胖,便立即将其烹杀解恨。
在比如蜀王和楚王,虽然家里钱财堆积如山,依然不肯为国家出半分力,最终全都落入了张献忠手里,史料记载,张献忠从他们家中搜刮出的财宝达金银数百万,载数百车不尽,足见其富裕。
对朱氏宗亲的纵容更显出崇祯皇帝的愚蠢和软弱,在国家即将灭亡之际,依然供养着这些寄生虫一样的家伙,耗尽了国家的财政,以至于明朝由于无力赈灾和筹集军费而亡于李自成和满清之手。
而那些宗亲们,再一次告诉了我们什么是醉生梦死愚不可及,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的特权全赖于明朝是否存在,一旦新的统治者出现,那么杀猪过年可以说是板上钉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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