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的春天,合肥二钢拟在安徽省合肥市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那兴建石灰窑,要求当地限时迁走包拯墓,如果逾期将按照无主墓平掉包拯老婆。
当地文物保护部门不得不对包拯墓进行抢救性发掘,据当时参与发掘的工作人员记载,包拯墓墓室很小,只出土了一口金丝楠木棺材,另有几块破碎的墓志铭,经鉴定,其中一块上书《宋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墓铭》,而另一块尚缺一角的墓志铭上则写着《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
一个墓中同时出土两块墓志铭极为罕见,经专家鉴定,墓中遗骨却为包拯,而这两块墓志铭也为后人解开一段鲜为人知的秘辛。其中就包括包大人的家事。
据墓志铭记载,包大人原配董氏,出身官宦人家,“父浩,鄂州武昌令”。宋朝的鄂州武昌就是今天武汉市武昌区,只不过是个县区级单位。董氏相当于县委书记的女儿。
嫁过门的董夫人是个贤内助,墓志铭记载:“夫人佐公,承颜主馈,内克尽妇道,外不失族人欢心者,盖十三年”。而在包拯死后,包夫人独立持家,恪守妇道:“教子于外舍,未尝少假温色”。
董夫人活了68岁,在当时可谓高寿,皇帝钦册:永康郡夫人。董夫人生有两子两女,“二子:长曰繶,早卒;次曰绶,大理评事。二女:一适硖石县主簿王向;一适文效,皆士族佳器。”
如果单从墓志铭来看,包拯的儿子都是董夫人所生,但从其他资料来看,并非如此。
据《宋史·卷三百一十六·列传第七十五》记载:
"初,有子名繶,娶崔氏,通判潭州,卒。崔守死,不更嫁。拯尝出其媵,在父母家生子,崔密抚其母,使谨视之。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有奏议十五卷。
崔氏就是包拯长子包繶的妻子,包繶早亡,有一个儿子叫做包文辅,五岁就夭折了,崔氏没有改嫁,还在包繶死后,取“媵子归,名曰綖”。
媵,原本指随嫁的人或物,媵女单指陪嫁出去的女性。在古代,陪嫁出去的丫鬟经常被男主人纳为小妾,可见包綖是小妾所生。
至于为什么挂在董氏名下倒是可以理解,董氏是正妻,所以即便不是她亲生的儿子,也一样是她的儿子。
包綖由嫂子崔氏抚养成人,后世传说中包拯是由嫂子抚养大的,有“嫂娘”一说,其实是张冠李戴,把儿子的事情搞到老子身上。
说到这大家就明白了,包拯并没有娶丫头做老婆,只是要为家族留后(包拯有俩哥哥,都夭折了),纳了老婆的丫头为妾,生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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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包公包青天是否有后代宋朝的包拯有没有后人揭秘
宋代的包拯(999~1062年)包青天差点断了香火,幸亏他的儿媳妇崔氏暗中帮忙,包拯临死前才得知,自己还有一个小儿子。这件事是这样的:
包青天是谁就不用我多介绍了吧?“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辩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马汉在身边”。这个歌词太熟悉了。
历史记载包公有一妻一妾,原配妻子董氏为包公生下儿子包繶(yi)后,因病不幸去世。包公很悲痛,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中年丧妻,老年丧子”。
包公和原配妻子感情深厚,之后也没有再续弦。一个人辛辛苦苦拉扯儿子长大。在包繶十九岁时,包公为儿子娶了三朝宰相吕蒙正的外孙女崔氏为妻。淮阳崔氏是世家豪门,和包公家也算门当户对。
包公位高权重。包繶在很小的时候,就被宋仁宗赵祯,赐封为太常寺太祝。包繶可谓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孩子。
然而世事难料,就在包繶婚后第2年走马上任时,突然发病,死在了上任的路上。
包繶两个最亲近的人,父亲和妻子伤心欲绝。包公仰天长叹:“人生的两大痛苦为什么都让我赶上了,老天爷对我不公平”。苍天无语,只有崔氏在一旁痛哭流涕。
安葬了儿子以后,包公劝儿媳妇另嫁他人,包公可不是一个守旧的人。但儿媳妇表示为丈夫守节,决心把二人的孩子,也就是包公唯一的孙子——包文辅抚养成人。
转眼三年过去了,有一天,包公正在开封府断案,儿媳崔氏火急火燎的找到了包公,说儿子包文辅突然病了。
包公和王朝马汉等人赶回家中,五岁的孙子已经断气了。包公眼前一黑,差点跌倒。幸亏王朝马汉上前扶住了包公。
包公家中为什么接二连三遭此变故呢?当地的一个“相师”说,“包公铁面无私,杀人太多。虽然国家是安定了,但家庭必定会遭此报复,此乃天意也。”但包公根本不理会这些流言蜚语,依然为百姓伸张正义。
从个人家庭情况来看,包公不能称为完人。古代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包公等于说断了香火。
就在包公55岁时,儿媳妇崔氏突发奇想,劝公公纳婆婆的陪嫁丫头(官称叫滕妾)孙氏为小妾,儿媳妇心中想让包公续香火,但没好意思直说,只是说为了让孙氏方便照顾公公。
包公一想自己一大把年龄了,也需要一个女人来照顾。于是就同意纳了孙氏为妾。
在接下来的岁月里,儿媳妇崔氏和小婆婆孙氏无话不谈。虽是婆媳关系实为姐妹关系。
老夫少妻的生活在外人眼里看来很美,个中的苦衷只有包公心里明白。小妾年轻漂亮难免颐指气使,包公岂能忍受,在一次争吵后,包公直接把孙氏赶回了娘家(实际是休了孙氏)。
不过,包公不知道一个秘密,那就是当时孙氏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了。这个秘密只有他的儿媳妇崔氏知道。婆媳二人关系密切,孙氏有什么秘密都不隐瞒儿媳妇。
包公的儿媳妇经常去找回娘家的孙氏聊天,劝她把孩子生下来,还说生下孩子后帮她抚养,不用她发愁,婆媳二人就把这事儿说定了。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孙氏生下了一个胖小子,包公的儿媳妇随后抱走抚养,对包公说是捡了一个孩子,包公很高兴,为这个孩子起名叫包绶,对外声称崔氏是包绶的嫂子,实际崔氏是她的养母。这就是“老嫂比母”的故事来源。
在包公60大寿的时候,崔氏抱着襁褓中的孩子,把真实经过一五一十的讲给了包公。包公听后感慨道:“想不到我在60岁时又得了一个小儿子,这都是儿媳妇崔氏的功劳啊!”
包公急忙派人迎回了孙氏,一家人团团圆圆过了一个“六十”大寿,包公高兴之余,将儿子改名为包綖(xian)(綖:延续的意思)。
包公是在64岁时去世的,当时包綖只有五岁,他为包公披麻戴孝守灵,当时宋仁宗到包公府上祭奠包公,看到年幼的孩子十分可怜。包公又没有为他留下多少财产,宋仁宗赐包綖为太常寺太祝,并恩赐了他许多财物。
包綖成年后,在嫂子崔氏的主持下,娶了泸州知州张田的女儿张氏为妻。不久张氏病故。崔氏再次主婚,给包綖娶了宰相文彦博之女文氏为妻,之后文氏陆续为包家生下了四个儿子:包康年、包耆(qi)年,包彭年,包景年。
包家后代“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文/秉烛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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