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9号凌晨1点左右我驾驶面包车在武汉市汉阳区翠微路天桥附近等红灯时,一个20岁左右的半身赤裸的年青人骑的一辆摩托车从后面高速冲撞过来,把我的车撞坏了袁志平。我下车查看车况和损失情况,我姐夫哥则和他协商赔偿事宜。我们要求他赔偿500元,他扬了扬钱包,恶狠狠的说,老子只赔200块!你跟老子到前面第二个红绿灯路口拿钱!他边说边打电话给他的朋友,在电话中跟他的朋友说,准备200元钱,多带几个人来,带两杆长杆子(长杆子,武汉方言,就是枪)。我姐夫哥就说,我才没那么笨,并准备报警。他威胁说,你敢报警,老子刚从里面(牢房)呆了两年才出来,这车子也是我顺来的(偷来的),警察来了最多只拘留我15天(酒驾,他喝了不少酒,满脸酒气),小心我弄死你。我们听了后就报警了。他看见我们报了110,就扶起摩托车,准备逃跑。我姐夫一把手将摩托车拉倒,他接着又扶起摩托车,故意撞上了我的面包车,并且一拳打向我姐夫哥的后脑勺,然后跑到马路对面先后拦了两辆的士,但是都被我姐夫拦下来了。但还是趁着黑夜跑了。我们人生地不熟,而且我们听他打电话叫了同伙来,我们更加不敢追。我们很气愤,车子被撞了,姐夫也被打了,而且从报警到现在已经过去了20分钟左右,才来了2个交警,后证实是武汉市交管局汉阳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胡涛、袁志平两人(详情见后面附上的照片)。我们就抱怨了几句,问他们为什么我打了电话都一个小时了,你们现在才来,人都跑了。就因为这句话,悲惨的事情就发生了!那个交警听了我们抱怨的话,很不爽,态度很恶劣,指着我说,你说话小心点。此时,110警察也来了,那个交警就跟110警察讲:“没你们的事,你们可以走了”。他明知对方打电话叫了他的同伙要报复我们,还要110走,如果不是他这句话,我后面也不会遭受那样的惨剧。我们还急着办事,就对交警说,现在人跑了,我们也走算了。可那交警明显仗着自己的权势说,不准走,把车钥匙交出来。我没法,只好配合。他拍照,做笔录后,就要把我的车子开走。我们就说,是别人撞我,又不是我撞别人,而且被他打了,电话中他也扬言要报复。他一脸的不屑一顾说,这是程序问题。我姐夫就让我跟他一起去,他也说不行。然后就这样把我的车子开走,扬长而去!现场围观的十几人也愤愤不平说,我们都看不过去了,你也是,就因为你一句话,把交警搞烦了,他才这样态度恶劣,把你车子开走。按正常情况,拍完照后,你是受害者,你车子可以走的。
事已至此,我也没办法袁志平。我姐夫哥叫来另外一辆车去办事了。我就自己准备打车回家休息的。可是那个时候车子很少,我就边走边拦车,刚走不到5分钟,那个小青年和另外一个同伙,手持铁链、管子等凶器追上来,猛打我胸部,背部,双腿,把我打休克,不能动弹,还用灯管把我大腿杀穿,流血不止。我又没手机,无法打电话报警和120,爬行了十多分钟,才找到公用电话呼救,后经110把我送到医院抢救。现经医生诊断,我大腿动脉、静脉、筋骨断裂,前胸后背被铁链打得多处瘀伤,动了两次大手术,从大腿取出灯管碎片多达十几块。医生告诉我,至少要住院治疗半年,就是伤愈了也留有残疾,不能做体力活。这对我一个连手机都买不起,为别人开车的农民工来说,今后如何生活啊?这对我一个连手机都买不起,为别人开车的农民工来说,今后如何生活啊?现在最主要的是,才两天就花了2万多元,这天价的医药费我哪里承担得起!
我不禁要问:
1、我打的是110袁志平,为什么先来的是122交警?如果是110先来,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2、经过咨询,武汉出警时间为5—10分钟,我们凌晨1点20报警,过了20分钟他们才来袁志平。如果出警及时,那个偷车的小青年可以抓到,我也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
3、因为那句话袁志平,这位交警仗着权势,强行把我车子拖走,不仅违背惯例,而且正是因为他的行为,让我不能离开现场而被打成重伤住院,导致发生这样的惨剧!
4、这个交警不顾这个破案的机会袁志平,只因我的一句话,让110警察走了,而不能将还没有走远的行凶者抓住,破掉这个偷盗案件,保护老百姓的财产安全,还老百姓一个安全的环境!
5、武汉市汉阳区翠微路派出所至今未破案袁志平!
从我所说中,他们应该知道,那一帮行凶者就在案发地点附近,应该也是盘踞在那一带附近危害百姓,派出所也在案发地几千米内,我也详细说清楚了那帮行凶者的外面特征,那个小青年大约20岁左右,身高1.75米左右,右手手腕上有明显的刀疤,并且无名指和小指是弯曲的,不能伸直,事故地段也有监控录像袁志平。为何至今不能破案。如此办案能力,如何让老百姓感觉到安全,如何能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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