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商场里的灵异事件恐怖,因为从小习惯的原因,我比较喜欢张着嘴睡。但也因为这样,很容易口干,经常起夜。

一次在宿舍睡觉,凌晨两三点的时候被渴醒了 ,脑子朦朦胧胧的商场里的灵异事件恐怖。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十分难听的老太太声音。

“快醒醒,别睡了商场里的灵异事件恐怖。”

刚开始我以为我听错了,所以并没有在意商场里的灵异事件恐怖。

但是那个声音又再一次传来了。

“唉,快醒醒别睡了。”

我起了一身的白毛汗。心下大惊,但是我决定还是不要睁开眼睛查看,就这样装睡,心里想着她没叫我,她一定是在勾引我的下铺,那个陕西大汉,他油水比较足,比较多汁细腻。

但是那个声音似乎是察觉到了我内心的变化,变得尖利起来。

“诶,说你呢!快别睡了!”

卧嘞个槽(*`へ´*),说实话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已经确信无疑她在说我了,我的心跳从70~80一下飙到了110~120,血管都张开了,双腿颤抖不听使唤。

就在我快控制不住自己膀胱的时候,那个老太太的音色发生变化了。变成了一个熟悉的男性声音。

我如释重负,起身拿起了手机。

原来我听郭老师的《张小乙下南京》忘了定时,结果正好讲到狐妖坐在房梁上叫人那一段,就这样阴差阳错和我醒来的事件重叠了。

一次无心的错误,让我遇见了至今难忘的诡异事!我朋友的母亲去世了,我也去参加了朋友母亲的葬礼,去世的人,都需要在家停灵三天,在死者停灵的三天之内,在死者的供桌上,要摆放着一盏长明灯,这盏灯要专人看着,不能让这盏灯灭了。

第三天要起灵了,朋友家的亲属,都拿着摆在死者灵前的纸人纸马,去烧了,然后回来送死者去火葬场,这些人都去送这些纸人纸马了,就留下我自己看着这盏长明灯。我也知道这盏长明灯的重要性,千万不能看灭了,因为在民间的迷信里,认为这盏长明灯,是照亮死者去阴间的路,可偏偏我看着的时候,出现了问题,在灵棚里,无缘无故的刮起了,一股小旋风。

我拿手挡着那盏长明灯,也没起作用,那风把长明灯吹灭了,看着这情况,其实我挺内疚的,也觉得对不起朋友的托付,我赶紧又把长明灯点燃了。但是这件事,一直压在我心里,我没对朋友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也不希望朋友在添烦恼,送别了朋友的母亲,我就回家了,当天晚上,我就做了个恶梦,太真实了

我梦到朋友去世的母亲,满脸怒气的来找我了,跟我说她看不见阴间的路了,都是我害的,在梦里我还跟朋友母亲解释呢,我说张姨你灵前的长明灯,真的是一股旋风吹灭的。在梦中这去世的张姨也不听我解释,一蹦就跳到我眼前,用那苍白的手,就要掐我脖子,我使劲的挣扎,这去世的张姨恶狠狠的说,我不会放过你,挣扎着我就醒了,一头大汗,原来是个梦。

这件事给我的心里压力挺大的,这件事过去不久,我也就有点淡忘了,有一天晚上,我出去钓鱼去,是在大河边野钓,在河边还有三四个钓友,距离的也挺远。夜晚的河边很凉,又有点冷,我就吃了口饭,又喝了点酒,我坐椅子上歇一歇,正歇着呢,头感觉有点晕,我就看见了,在我不远处,有个模糊的人影,喊我的名字,还冲着我招手,那意思让我去他那钓鱼。

当时鬼使神差的,我竟然站起来,就要往那黑影那里去,我奔着那黑影走去,忽然有一只大手,抓住了我的手,把我往回拽,同时耳边传来了怒斥的话语,小伙子你不要命了,竟然往河里走,幸亏我看见了你往河里走,我从旁边跑过来,把你拉住了。我被这怒斥声拉回了现实,看见有一个年龄大的钓友,在拉着我的手,我已经站水里了,我也清醒了,往刚才看见人影的位置看了一眼,那地方跟本啥也没有,那地方是河面,当时把我吓清醒了。

我赶紧谢谢那拉我回来的钓友,那个钓友也问我,小伙子你怎么刚才那么奇怪的,就要往河里走呢,我也没说模糊之中,看见那叫我名字的诡异人影。我谢过这个钓友,也没心思钓鱼了,赶紧收拾收拾东西回家了,其实我不信那啥鬼怪之说,可能是因为做那恶梦,心里压力大,去钓鱼的时候,又喝了点酒,出现幻觉了吧,但这一连串遭遇,确实是诡异又离奇。

前不久,网上有个新闻一位老太太偷了邻居家的洋水仙,以为是韭菜拿回家包饺子,结果孙子吃了以后中毒,孩子一家上门索要赔偿,结果邻居出于人道主义给了赔偿。

商场里的灵异事件恐怖:你身边发生过恐怖吓人的事儿吗,什么事?

商场里的灵异事件恐怖:你身边发生过恐怖吓人的事儿吗,什么事?

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故意去院子里割的水仙,本人不知情且不存在过错,所以他们家告你故意毒害她孙子的事实不成立,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法律上只有侵权责任下的赔偿、补偿和公平原则下的责任分担(双方都没有过错),人道主义赔偿于法无据。

换成这件事,难道不是一样的吗?这里,超市可能要付保管不善的责任。

那又为什么要去拿呢?就算孩子误拿了,大人难道也不知道随便拿的东西不能吃喝吗?如果商场处理清洁剂的时候,考虑到危险贴一个"有毒勿食",如果碰见不认识字的,也喝了咋办呢?

就有人说商场你不该把危险物品放在外面,要藏起来!不行,自动扶梯、电梯旋转门、景观灯,一切危险的东西都应该拦起来,孩子就不会遇到危险了!这逻辑能讲通吗?世界社会本来就是好坏参半的,危险随处可见,你只有教会孩子辨别危险的能力,才是他生存的王道!

另外还想说说随便拿别人家东西的行为。

二十几年前,圈圈家姐姐去奶奶家玩,看见柜子上有二十块钱,那时候还在农村还在用粮票,二十块钱可是笔巨款,姐姐想着没人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是奶奶家的,结果,最后被我爸爸知道了,直接从灶里铲了煤炭,刚烧完没两小时的,还带着微红隔老远都有热气,让她跪在上面,训斥她"以后还拿不拿人家的东西?"我姐姐疼得直嚎叫,想站起来我爸就摁住她,那时我已经记事,印象太深太害怕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俩从来没碰过别人放在外面的任何东西!

勿以恶小而为之,大人在做孩子在看,言传身教比什么都重要!

圈圈心痛一个幼小的生命的逝去,愿他在天堂安息!也希望他的离去,能给身边的家长更多的警示,孩子的安全,我们每个家长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