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朝仅存在了十五年(公元前221年一公元前207年),但却发生了许多影响深远的重大历史事件,有的甚至在中国封建社会里一直延续两千多年历史事件。大体来说,较有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有以下几项:
1历史事件、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中央集权制度。
2历史事件、修订《秦律》,实行酷法。《秦律》是一部完备的封建法典,律文大体分为三种:一是关于盗、贼、囚、捕、杂、具等律文及其解释;二是关于农田、粮仓、货币、贸易、徭役、狩猎、度量衡等方面的律令;三是其它方面的律令及治獄案例。秦代刑法也非常残酷,仅刑名就有赀、笞、迁、耐与髡、黥、劓、鋈、斩左趾、宫、戮、磔、弃市、腰斩等十多种。
3、焚书坑儒。秦焚毁了除《秦纪》、医药、卜筮、种植和博士官的藏书外的民间所有藏书,逮捕儒生、方士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4、统一货币、度量衡和文字。
5、南征越族,开凿灵渠,设置桂林、象、南海三郡,巩固了秦在岭南一带的统治。
6、北击匈奴,并修筑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
7、疏通河流,广开驰道,统一车轨。以咸阳为中心,治驰道于全国,密切了各族人民间的经济文化联系。
历史上有哪些最不可思议的历史事件?
魔鬼张献忠
明末,天下大乱,各地农民揭竿而起,出现多路起义军。起义一词比较褒义,说白一点就是造反,造明王朝有反。众多造反大军中,有一支活跃在四川一带的军队,领头人叫张献忠。此人在历史书上混得一个农民起义领袖的正面形象,和李自成齐名。小时候读历史,还挺佩服此人,以为他老人家有什么光荣事迹,还暗暗为其痛惜,为什么没能夺取政权。
长大以后,读的杂书多了,才渐渐明白张献忠原来是一个土匪地痞流氓,甚至比土匪地痞流氓更可恶,不配称之为人类,他所干的事,没有一件是人干的。
其一,张献忠喜欢杀人。这厮不上马杀敌,下马杀民,反对他的人杀,拥护他的人也杀,和他不相干的人也杀,只杀得天昏地暗,阴风惨惨。四川的老百姓被他害惨了,富饶的天府之国被他搞得荒无人烟,清朝建立后,不得不从外省移民入川。
其二,张献忠喜欢吃人。遇到小孩就抓来蒸食,最喜欢吃女人的脚,他认为风味独特,有如猪蹄。军粮短缺时,就下令用人肉替代军粮。
其三,张献忠无恶不作。张献忠砍下年轻女人的小脚堆成一座山,并将其命名为“金莲峰”,看到白嫩嫩的小脚堆积如山,他带着心爱的小妾前往欣赏,一边看一边谈笑风生:“好看是好看,但美中有不足,如果再有一双秀美的小脚放在顶端,就再好不过了。”接着张献忠笑咪咪地对小妾说:“就用你这双脚吧!”说完抽刀砍下小妾的脚,放到“莲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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