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与胡适都是上世纪的知名文化人胡适和他的七个女人,其学术成就和个人的影响力至今没有人能超越。鲁迅留日、胡适留美,并且都是学成归国,都曾任教于京城的多所大学。教书育人,著述立说,各自形成个人的独特为人风格。
题主所提出的这个问题胡适和他的七个女人,对于鲁迅与胡适不谈他们的价值取向、学术成就,反而让友友们来比较这两位大师生前“谁更‘花心’?是不是有点无聊?
鲁迅与胡适都已作古胡适和他的七个女人,用中国人常说的话那叫:盖棺定论。再去翻腾他们生前的生活索事还有什么意义吗?如果从他们俩“谁更花心”的比较中能得到某种正能量的启示,不妨邀请那些专家学者们开展一次鲁迅、胡适究竟谁更花心的研讨会,估计不会得到有人响应的,也讨论不出什么结果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在年轻的时候,尤其是到了男婚女嫁的年龄段,谁不希望找一位年轻貌美志同道合的伴侣?鲁迅与胡适都是在国外留学期间尊母命回国完婚的,即使个人有千条理由不愿意,但在旧文化的桎梏与影响的老一辈人的心目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金科玉律,年轻人哪有个人的选择余地。
所以就产生了鲁迅与朱安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也有了胡适与另一位女士暗送秋波的趣闻遗事。其实胡适在美留学期间还与一位金发碧眼的同窗似曾过往甚密。如何?这种人在年轻时的都有可能发生的事,并不能影响到大师们的学问造诣与威望,瑕不掩瑜。
鲁迅与胡适年轻时所遭遇的包办婚姻,那是旧时代的落后文化的产物。所以才引起他们强烈的不满与反抗,所以才有了五.四新文化运动所提出的提倡新文化,反对旧文化,提倡新道德,反对旧道德的标志性历史事件。
讨论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不能脱离当时的历史文化背景。对于历史名人的趣闻遗事产生好奇,作为饭后茶余的谈资也是常有的事。但是,通过网络平台来进行传播就值得深思了,其作法值得商榷。
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历史文化名人首先也是人,其生前也食人间烟火。其次只要是对人类社会作出过贡献,作为后来人都应该对他们表示尊重。(原创于:2021/03/02)
谢邀。在关于胡适情事的传说中,江冬秀恰如其分地扮演好了这道阴影,传说中她挥舞菜刀棒打鸳鸯,以暴力,捍卫了自己的婚姻。
该有的角色都粉墨登场。至于胡适和韦莲司那一段情,一般被处理成韦莲司单方面的痴恋,或者,发乎情止乎礼,是曹胡恋之外的一段小插曲。
好了,这个故事圆满了,韩剧也不过如此,胡适的形象更是没问题,痴男怨女们,尽可以为此魂断情伤。可问题是,这样完整圆满不纠结没分叉的故事,往往不是真的。曹诚英,可能不是民国版的祝英台;江冬秀的菜刀,可能也是汪静之臆想出来的;韦莲司,更加不是那个没什么事儿做,一心一意为情所困的职业恋爱者。
这是我在看了大量胡适的日记、书信和别人对他的回忆之后的感觉。
胡适一点儿也不爱江冬秀吗?他们说他不爱,嗯,这样说比较方便,可以让他和曹诚英的恋情合理化。可是,读胡适和江冬秀的往来书信、他为她写的诗,都多有旖旎之句,江冬秀也是知情识趣之人,始终在羞涩而热烈地回应着他。
他们确实因曹诚英之事起过嫌隙,但很快愈合。1927年,胡适与曹诚英相恋的第三年,江冬秀写信对胡适说:你不说起,我倒把30日的纪念全忘记了。我知道你30日那天一定想着新婚别离的滋味,但是离十年的结婚纪念日
不远了,我想今年你在京,我们好好的请点朋友来吃酒饭,热闹热闹。我们亲密一下,回复十年前的兴味,你可赞成吗?一笑。
一直到暮年,他们都还记着要过结婚纪念日,这实在不像是传说中貌合神离的夫妇所为。
被广大学者广泛引用的“菜刀事件”,更有可能是个以讹传讹的冤案。此事唯独出于汪静之之口,这位汪诗人,向来是个满嘴跑火车的主。他能够根据王映霞
曾在戴笠
的府上跳过一夜舞,就断定她堕掉的胎儿,是戴笠的孩子,关于这些,书中有详细叙说。
更冤的还有曹诚英的丈夫胡冠英,假如曹诚英在传说中扮演的是祝英台,他就是当仁不让的马文才。多年来,他顶着胸无大志,要曹诚英在家生子当好家庭妇女的罪名,那么曹诚英恋上胡适'就不再是小情小爱,简直有反传统反封建争取恋爱自由的重大意义了。
但事实上,曹诚英和胡冠英的感情一点儿也不坏。婚后她和胡冠英一道在杭州求学,胡适南下杭州时,他们小两口一道陪他游玩,就在胡冠英的眼皮子底下,胡适与曹诚英,心有灵犀一点通了。我暗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觉得这真是一个技术活儿。 然后胡适指点胡冠英北上求学,而且是将他指到自己关系深厚的南开中学
。入学之前,胡冠英曾去胡适在北京的家;同时期,胡适与曹诚英在杭州南山的烟霞洞
,过起了神仙般的生活。
难道是胡适处心积虑?鉴于胡适父亲与胡冠英祖父交情甚深,两家世代交往,我们或者还可以说胡适一个“不仗义”。非也非也,有许多事,看细节,跟看梗概的感觉完全不同。文中亦有详细交代。我说这些,只是想说,胡适与曹诚英,爱了就爱了,大家真的不用为他们找那么多借口;也不要说,那些暂时无法到场的人,就不好,或者,就是不被爱的。胡适对江冬秀的感情,像他曾在文章中所说,是“识分定”之后生出的爱。他知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就要好好爱她,这个女人呢,也还比较可爱,那就更要好好爱她。不是个人意志生出的花朵,不是暴风骤雨般的激情,难道,这就不算爱?在我想来,应该算的,爱情没有高低贵贱,没有固定形式,只要对对方有柔情,有牵挂,还有欲望,就应该算的吧?这些,胡适对江冬秀都有。
那么,好了,一个人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吗?同时对两个以上的人爱,是否道德?又或者,爱情这件事的本质,与道德有关吗?
让我对这些问题更加疑惑的,还不只是胡适与曹诚英这段,他和韦莲司的恋情,其起承转合,更让人瞠目结舌。我写他们那一章的标题叫做“那是季节,或候鸟的来临”,在韦莲司的感情世界里,他是一只无迹可循的候鸟,一次次,出其不意地翩然飞来,将对方带入宏大的感情风暴。当她陷落,他便消失。隔着太平洋,她写给他的信总是如泥牛入海。她费了很大的劲儿将情绪抚平,他,却再次出现了。
也许对于胡适,爱情就是一种际遇,像王子猷雪夜访戴,兴至而来,兴尽而返。也许有人会从道德层面上谴责他,可是我想说,诚实才是最大的尊重,我宁可一个人在不爱我的时候,瞬间消失,也不愿他言不由衷虚与委蛇。作家狗子说:“爱意已尽,就当一脚踢开”,我一直觉得他这是伪善地敷衍了太久之后愤怒。
有人说,这对于韦莲司未免有些不公平,甚至于指责胡适明知道会吹皱一池春水,还来惊扰的凉薄,但这件事,也得看怎么看,在那些一脚踏空的日子里,韦莲司受伤、痛苦、深思,最后如风凰涅槃,浴火重生
。假如爱情是一种际遇,人生也是,光明大道固然有速度感,曲径
却也可通幽,没有好坏之分。
当然,这也是韦莲司的灵魂足够强大,扛得住,相同的遭遇,曹诚英就不那么受得了,在胡适“渐行渐远渐无书”、她做出家状他都无感之后,她,如张爱玲
所言,只有萎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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